若申请将手中持有的基金单位按公布的价格卖出并收回现金,习惯上称之为基金赎回。基金的赎回,就是卖出。上市的封闭式基金,卖出方法同一般股票。开放式基金是以您手上持有基金的全部或一部,申请卖给基金公司,赎回您的价金。赎回所得金额,是卖出基金的单位数,乘以卖出当日净值。
1、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时,基金管理人通过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方式(如公司网站、销售机构的网点等),在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投资者,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契约和招募说明书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单位被确认的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在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
1年以内0.5%
1年以上(含)-2年 0.25%
2年以上(含) 0
注:就赎回费而言,1年指365天,2年指7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