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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保证金

追加保证金是期货交易所每日交易结束后,经纪公司也要对客户当日进行的期货交易进行结算,核算客户交易的盈亏情况,并调整保证金账户,和结算所相互配合把“无负债结算制度”一直落实到每一个交易者身上,使客户也做到无负债交易。经纪公司根据客户的盈亏情况,在调整了客户的保证金账户之后,对方出现亏损,保证金账户低于原保证金金额50%以上时,就向客户发出追加保证金,否则,经纪公司就要代客户向交易所交纳这一笔因亏损引起的金额。同时还要代客户担保合约的履行,应付可能出现的价格风险,这实际上就等于经纪公司借钱给客户做期货交易,在市场不利的情况下还会累及经纪公司。所以,为了确保经纪公司的安全经营,保障经纪公司的利益,在客户委托交易时,经纪公司一般都要与客户签订 “立户协议书”,在“立户协议书” 中规定当经纪公司向客户发出追加保证金而客户未有反应时,经纪公司就有权对客户所持的期货合约进行对冲平仓,平仓之后,扣除客户应向经纪公司交纳的佣金,余额还应存入客户的保证金账户,如果平仓后客户的保证金账户仍然亏损,客户还应负责偿还全部债务。

期货保证金 追加保证金

追加保证金

追加保证金简介

保证金交易过程中,根据评价亏损,如果其保有单子的评价亏损达到规定的金额的时候,也就是说当超过交易保证金的40%的评价亏损发生时,或者帐户最低预交保证金余额跌破60%底线时,将被要求追加不足金额。

追加保证金计算

追加保证金是指交易所规定的,在客户保证金帐户金额短少时,为使保证金金额维持在初始保证金水平,而要求客户增加交纳的保证金。当保证金账面余额低于维持保证金时,交易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保证金,使保证金账户的余额≥结算价x持仓量x保证金比率,否则在下一交易日,交易所或代理机构有权实施强行平仓。这部分需要新补充的保证金就称追加保证金。仍按上例,假设客户以2700元/吨的价格买入50吨大豆后的第三天,大豆结算价下跌至追加保证金。2600元/吨。

由于价格下跌,客户的浮动亏损为5000元(即<2700-2600)x50),客户保证金账户余额为1750元(即6750-5000),由于这一余额小于维持保证金(=2700x50X5%x0.75=5062.5元),客户需将保证金补足至6750元(2700x50x5%),需补充的保证金5000元(6750-1750〕就是追加保证金。这就意味着,即使大豆价格跌至2000元/吨,保证金账户也依然维持在6750元,即初始保证金。

怎么追加保证金

如果账户所有人未能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补足保证金,根据规定,期货经纪公司可以对账户所有人的持仓进行部分或全部强制清算,直至留存保证金达到规定要求。保证金存款的方式与开户时的存款方式相同,包括网上银行、银行转账等。当账户出现风险时,期货公司应通过特定渠道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通知客户保证金存款的方式可以是发送短信或电话通知。保证金的金额取决于可用资金值是否为正数,以及客户添加的资金值是否使帐户中的可用资金值大于或等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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