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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新股

2014年6月9日中国证监会官方微博称,按法定程序证监会核准了10家企业的首发申请,沪深交易所各5家,这意味着备受市场关注的IPO再次启动。据这10家企业分别为,今世缘、富邦科技、龙大食品、飞天诚信科技、伊顿电子、雪浪环境、北特科技、联明股份、诚信科技、莎普爱思。截止7月15日,第二批12家获得发行批文的企业,已有11家发布招股公告。根据安排,这11只新股将集中在下周三、周四展开申购。相对第一批10只新股,此次放行的新股数量略有增加,且申购日期更为集中。分析认为,“打新”资金腾挪困难,意味着新股中签率有望回升。招股书显示,川仪股份、长白山、康尼机电、中材节能、台城制药、天华超净等6股定于下周三申购;会稽山、三联虹普、艾比森、国祯环保、康跃科技等5股则定于下周四申购。

新股 新股发行

首发新股

新股发行的流程

股东大会作出发行新股的决议后,董事会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必须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公司经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并制作认股书。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新股申购需条件

1、投资者参与网上新股申购时,需要在T-2日前20个交易日内账户中沪深非限售A股股票的日均持有市值在1万元以上,沪深两市分开计算。
2、投资者网上申购的数量不得超过T-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也不得超过主承销商规定的申购上限,且必须足额缴款。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