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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指企业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情况下,以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为基础,在分母中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同时对分子也作相应的调整。 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指假设当期转换为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收益的潜在普通股。

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简介

稀释每股收益又称“冲淡每股收益”,是新会计准则所引入的一个全新概念,用来评价“潜在普通股”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以避免该指标虚增可能带来的信息误导。

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计算方法

稀释每股收益计算公式:
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一、分子的调整: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当根据下列事项对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进行调整:
1、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
2、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时将产生的收益或费用。

二、分母的调整:

1、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应当为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与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之和。

2、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应当根据潜在普通股的条件确定。当存在不止一种转换基础时,应当假定会采取从潜在普通股持有者角度看最有利的转换率或执行价格。

3、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应当按照其发行在外时间进行加权平均。以前期间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假设在当期期初转换为普通股;当期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假设在发行日转换为普通股;当期被注销或终止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按照当期发行在外的时间加权平均计入稀释每股收益;当期被转换或行权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应当从当期期初至转换日(或行权日)计入稀释每股收益中,从转换日(或行权日)起所转换的普通股则计入基本每股收益中。

稀释每股收益的意义

1、每股收益反映上市公司每股创造的税后利润的大小:

该指标越高,表明创造的利润越多,获利能力越强。摊薄每股收益是反映企业在财报期末每1股所产生的税后收益,也就是股东每1股所获得的利益;在财报期间里,如果股本和资产发生了变化,基本每股收益反映了变化前和变化后的每股平均收益情况。稀释每股收益用更加保守的计算方法,将潜在的利益分配考虑在内。尽量排除“水分”,谨慎地反映企业的每股收益情况。

2、通过对每股收益的历史走势分析:

可以衡量企业的盈利能力及成长,。该指标如果大起大落,说明企业的盈利能力波动性较大,未来存在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这种情况下,对于新兴产业,如果每股盈利总体趋势向上,可以说是前进中的曲折,该公司可以认为有较好的发展;如果总体趋势是向下,那么即使是新兴产业,该公司的未来也值得怀疑。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和成长性的公司,其每股收益的表现应该相对平稳且趋势向上。

3、每股收益可以反映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

虽然单次每股收益无法判断企业的真实情况,如果在行业里进行纵向的历史比较,投资者就可以从中发现那些有较高每股收益和收益较稳定的公司,这类公司往往就是该行业里的龙头公司。

4、每股收益是跨行业分析的通用指标:

不同行业之间也可以对比公司的盈利能力。每股收益考虑的是企业的最终净利润和股本数之间的关系,至于企业是哪行哪业并不重要,该指标只关注最终结果,就是企业为股东每1股投资创造了多少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