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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询价

发行新股采用的是询价制度,询价制度就是股票定价时,投资银行和发行人根据发行人的情况和市场需求,先确定一个发行价格的区间。然后根据投资者的反馈,按照大多数投资者能接受的价格水平确定发行价格。

新股 新股询价

新股询价

询价制度

询价制度推出后,今后对所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包括通过发审会审核、等待发行的公司,都要求采用询价方式发行。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根据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区间(询价区间),询价区间的上限不得高于区间下限的20%。华电的发行价格区间确定为2.3元/股-2.52元/股,按照华电国际200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得出的每股收益计算,该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为13.5倍至14.8倍。

新股询价制度内容

新股发行询价制度。2004年12月10日,新股发行询价制度主要内容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的程序、新股发行询价制度定价机制及发行等做出规范。自2005年1月1日起,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均应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主要内容。这一询价制度规定,新股发行询价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新股发行询价制度保险公司和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或者其他经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投资者。

根据规定,股票发行申请经证监会核准后,发行人应公告招股意向书,开始进行新股推介和询价主要内容。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两个阶段。在初步询价阶段,新股发行询价制度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向不少于20家询价对象询价,公开发行股数在4亿股(含4亿股)以上,参与初步询价对象应不少于50家。保荐机构要向初步询价对象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再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